各二级学院(部)、机关处室及研究机构:
为做好我校的申报组织工作,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决定开展2025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预申报工作。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重点
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面向世界科学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以培养青年教师,稳定高校科技人才队伍,加快高校科研平台建设,提升陕西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目标。采取自由探索+有组织科研的方式,重点支持:
1.瞄准科学前沿问题,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具有原始创新性的基础研究项目;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经济建设发展,着力解决区域、行业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和难题的应用型研究项目。
2.围绕当代中国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3.与科研院所、企业合作,着力解决企业技术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生产工艺改进,能够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研究项目。
二、项目类型和申报方式
(一)项目类别
2025 年度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共分为:
1. 一般专项项目。主要资助省属高校在职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自由探索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分为人文社科和自然科学两类。
2. 重点项目。主要资助以省教育厅建设的相关科研平台为依托,与平台研究方向一致的研究项目。分为哲社重点研究基地项目、重点实验室项目、智库内涵建设项目、高校工程研究中心项目等四类。
3. 服务地方专项项目。主要资助与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相关度高,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小试,经培育后可在陕西转化实施的项目,及服务教育改革发展和管理的研究项目。包括产业化培育项目、政企联合资助项目(分企业专项和秦创原总窗口专项)、教育管理专项三类。 (其中:产业化培育项目不设申报指南,自由申报)
4. 青年创新团队项目。主要资助以已经通过验收或正在建设期内的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为依托,与团队研究方向一致的研究项目。
(二)申报数量和方式
1. 一般专项项目。该类项目要求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 35 岁;项目实行限额推荐,择优推荐数量:自然科学8项,人文社科2项。人文社科专项项目经费不超过 1 万元/项,自然科学专项项目经费不超过 2 万元/项。
2. 重点项目。该类项目要求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 45 岁;由所在科研平台根据发展规划组织申报,每个科研平台最多可推荐 2 项,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应该为依托申报的科研平台成员。
(1)高校工程研究中心项目:支持已获批立项的陕西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围绕主要研究方向申报项目。该类项目经费不超过4 万元/项。
3. 服务地方专项项目
(1)产业化培育项目。该类项目重点资助与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相关度高,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小试,经培育后可在陕西转化实施的项目。项目申报要求必须有和企业实质性合作合同,且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 45 岁。该类项目经费不超过 10 万元/项。综合考量学校实际情况,由个人申请,校内审定后择优推荐。
(2)政企联合资助项目。该类项目要求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 55 岁;高校按照企业发布的申报指南,对接企业需求,实施揭榜挂帅。企业专项项目经费不超过 10 万元/项,秦创原总窗口专项项目经费不超过 20 万元/项。 (具体指南见教育厅申报通知,待发)
(3)教育管理专项项目。该类项目由委厅机关各处室根据业务需求,遴选确定项目研究内容、成果形式和项目承担人。该类项目经费不超过 5 万元/项。
4. 青年创新团队项目。该类项目要求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 45 岁,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应该为该团队成员,每个团队限推荐1 项。首批验收结果为通过和正在建设期内的团队,哲学社科类团队项目经费不超过 5 万元/项,自然科学类团队项目经费不超过 8 万元/项。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项目须符合有关保密规定和学术道德规范要求。
(二)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资助,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研究思路清楚,人员组成合理,研究方法科学,未来产出可期。
(三)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项目组前三人和曾经撤项(或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 2025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
(四)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 1 项,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 3 项。
(五)推荐项目须在校内公示 5 天,无异议后方可推荐。
(六)违反相关要求,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申报书》、《可行性报告》模板,见“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相关下载(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
(二)项目申报时间即日起截至2025年5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纸质申报材料。项目申报材料一式1份、《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
(四)所有申报材料由学院统一组织报送,申报材料请于2024年5月26日至30日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校务楼419),逾期不予受理。
五、成果要求
|
项目类别 |
成果要求 |
备注 |
|
高校工程研究中心项目 |
论文≧2,论文+其他成果≧3;要有技术指标,其中高水平论文至少2篇 |
高水平论文指:SCI、EI(源刊) |
|
服务地方专项项目--产业化培育 |
论文≧2篇,论文+其他成果≧5篇;要有技术指标,其中高水平论文至少2篇 |
|
|
青年创新团队项目 |
论文≧2,论文+其他成果≧4;研究报告1份;要有技术指标,其中高水平论文至少2篇 |
|
|
一般专项项目 |
论文≧1,论文+其他成果≧1;研究报告1份;其中高水平论文至少1篇 |
|
项目申报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
联系人:张丹 李凤
电话:029-89028316
西安交通工程学院科研处
2025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