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机关处室及研究机构:
近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发布了《关于面向会员学校开展 2025 年度教学成果奖、科研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中民协〔2025〕7号),现将有关科研成果奖申报事项转发给你们,请学校教师个人或组织相近研究方向集体申报。
一、评审范围与对象
(一)申报主体
学校在职从事科研工作的集体(含科研课题组)或个人。
(二)成果时限
1.科研成果需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1日期间完成或发表的成果。
(三)不予受理情形
1.已获国家级、省部级政府部门同类奖项或全国性一级学会、协会往届获奖的成果;
2.成果权属有争议、存在学术不端,或内容重复率超过30%的成果(请申报人和申报单位自行做好审查工作)。
(四)申报数量
全校限科研成果2项
二、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
(1)申报表。《科研成果奖申报表》(见附件),包括成果简介、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应用前景等内容。
(2)成果主件。研究报告、论文或专著、专利证书等。其中,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正文等,著作需提供原件1份或专著封面、版权页、目录、前言、正文节选等;专利证书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1份。
(3)证明材料。如结题证书、采纳证明、获奖证书、成果应用证明、权威媒体报道等(不超过5件)。
2.电子材料
所有纸质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压缩包命名为“奖项类型+学校+成果名称”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1.申报时间
校内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2日。
2.报送方式
(1)纸质材料:报送校务楼科研处417办公室;
(2)电子材料发送至:1842870890@qq.com。
申请链接:
附件:1.科研成果奖申报书.docx

